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怎么办理?
时间:2019-07-27 07:48:42
  蚌埠会计代账小编介绍,申请建立除管帐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组织,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同意,并收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才干从事代理记账事务。
 
  二、申请条件
 
  建立代理记账组织,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还有规则外,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管帐从业资历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事务的负责人具有管帐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历;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事务标准和财务管帐管理制度。
 
  三、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具有申请条件后,除管帐师事务所外,应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人经同意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四、申请资料
 
  申请代理记账资历,应当向批阅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资料:
 
  1.组织的协议或许章程;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管帐从业资历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事务的负责人具有管帐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的证明资料;
 
  3.主管代理记账事务的负责人、持有管帐从业资历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组织专职从业的书面许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许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账事务标准和财务管帐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组织名称的有关资料。
 
  五、办理期限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受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后,检查申请组织的申请资料和办公场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决议同意或许不同意。20日内不能作出决议的,经批阅机关负责人同意可延伸10日,并将延伸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批阅机关检查契合条件的,自作出同意决议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同意文件、颁布《代理记账许可证》。
 
  六、每年报备
 
  代理记账组织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批阅机关报送下列资料:
 
  1.代理记账组织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许使用权证明;
 
  3.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管帐从业资历证书》、管帐专业技术职务资历证书。
 
  蚌埠会计代账小编介绍,代理记账组织不如期报送资料的,由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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